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公示

2021年9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期间,郧阳区共收到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0件,其中不属实21件,属实9件。目前属实的9件,除1件共性问题,其余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现予以公示。

交办单位: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1.D2HB202109040043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大柳乡左溪寺村鲁家沟的郧县城北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开采200亩左右山体,还占用老百姓的农田来盖厂房。该公司生产产生的灰尘很大,运输山石噪声扰民,严重影响老百姓的居住环境。2020年向省环保督察组反映过该问题,但督察组来检查时,该公司把厂房全部拆除,并把刚开始开采的10余亩山体用绿植进行掩盖,躲避检查。

整改情况:该采矿点采矿、林地、安全生产、环保、水保等各项手续证照齐全,目前施工内容主要是道路、排土场等辅助工程,均在项目批复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开采问题,也没有发现占用农田建厂房行为。针对群众反映的鲁家沟矿区在“三同时”建设过程,因修建厂区道路造成的道路扬尘和车辆交通噪声问题,项目实施单位优化了施工方案,合理调度矿区施工作业和车辆通行,尽量避免施工和车辆通行噪声扰民行为;同时,在施工作业期间用洒水车不间断的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减少对附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目前道路基础工程已经完工,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2.D2HB202109090003号交办件反映:安阳镇安阳口村二组刘某二人挖山、挖树破坏生态,没有合法手续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挖山挖树行为实为湖北诚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流转的土地进行复垦整理。区林业部门通过比对卫星遥感影像图,确认复垦的地块全部属于安阳口村原有耕地,该公司仅在原有耕地上进行复垦清表,不存在挖山、挖树破坏生态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3.X2HB202109110018号交办件反映:经济开发区蔡家岭村6组、7组村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汉江河边丹江水体问题。

整改情况:茶店镇蔡家岭村6组及7组部分住户所处地势较低,产生的生活污水无法自流至市政污水主管网,导致污水无法处理形成一处积水洼地。经核查,该积水洼地距离汉江主河道约1.5公里,未形成地表径流直排汉江水体。针对信访人反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问题问题,区住建局立行立改,一是采取应急措施。通过架设水泵将积水抽入就近的市政污水管网;二是立即启动提升泵项目建设。2021年9月13日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11月8日完工,将该片区生活污水抽排至附近的市政管网集中至长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4.D2HB202109120093号交办件反映:长岭经济开发区安阳大道有一家砂石厂非法开采山林,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砂石厂非法开采山林,实为十堰郧润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属我区国有公司)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该项目通过省政府审批,各项手续齐全,且经第三方公司实地勘测比对,施工区域也未超出审批的建设用地范围,不存在非法开采。同时,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属于林地,仅部分地表有杂灌杂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5.D2HB20210914001号交办件反映:长岭经济开发区村委会蔡某非法采砂、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9月15日,区城投公司在蔡家岭村6组、7组施工建设生活污水提升泵工程(为上述第3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项目)。投诉人反映的蔡某是蔡家岭村支部副书记,在施工场地负责现场协调。现场核查时,该工程正在进行前期“三通一平”和基础开挖工作,并非采砂、采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6.D2HB202109140057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政府为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对辖区160多家企业实行一刀切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实为区委、区政府在去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我区存在挖山开矿破坏生态的问题后,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按照“打击非法,规范合法,修复生态”的工作思路对全区的非法矿山开采和矿产品加工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过程充分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整治,体现差别化的原则,对手续合法的从未停产停电;对能够完善手续的主动服务帮助完善手续;对违法行为轻微且整改到位的,不予行政处罚,从未实行“一刀切”政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7.X2HB202109180051号交办件反映:新天地香榭小区两家餐饮门店油烟严重污染,影响小区居民生活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反映的两家餐饮门店分别为“香谢人家”和“烧鸡公”,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司现场检测,两家门店油烟达标排放。另通过延伸调查,香榭小区共有19家正在经营的餐饮门店,其中4家无油烟排放,15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8.D2HB202109210077号交办件反映:青曲镇龚家村2组一处15吨污水处理设备长期不运营,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青曲镇现有18个行政村,没有信访人反映的“龚家村”,全镇范围内已投运的39座设施中也没有日处理15吨的设施。目前,投运的39座设施中,能够稳定运行的有31座;因常住人口少、污水量极小,暂时未运行的1座;因安置区建设需迁移设施,暂停运行的2座;部分设施电线或管道受损尚未及时修复的5座,但生活污水没有直排。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9.D2HB202109220088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魏家铺村二组小型污水处理站一直没有运行,污水横流,对农民种影响很大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该村二组现有2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其中2#运行正常,1#污水处理站因2021年8月31日暴雨致使安置区马路中央检查井至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之间管网堵塞,污水从检查井处溢流至马路两侧排水渠。2021年9月24日,青曲镇政府安排专业施工人员把检查井至污水池之间堵塞管道约10米管道进行重新铺设安装,9月25日修复整改完毕。溢流的污水对周围卫生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对群众种地没有产生影响。经走访该村干部和村委会,均证明此前两座污水处理站一直正常运行,信访人反映“污水处理站一直没有运行”问题不属实。

10.D2HB202109220078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谭家湾镇龙泉村4组黄土堡站点因暴雨导致基地塌陷,污水管网断裂,污水横流,向村里反映无人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9月底,受暴雨山洪冲泡,谭家湾镇龙泉村4组黄土堡站点南侧石坎部分垮塌,导致污水管网断裂,设施停止运行。谭家湾镇政府于2021年6月开始整改,7月底石坎维修完毕,待地基沉降稳实后,2021年8月中旬管网修复接通,目前,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11.X2HB202109220128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政府以整改矿山企业为由,不属于“矿山企业”的企业“一刀切”全部关停。企业被破坏性强拆,大量职工失业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实为区委、区政府在去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我区存在挖山开矿破坏生态的问题后,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按照“打击非法,规范合法,修复生态”的工作思路对全区的非法矿山开采和矿产品加工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过程充分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整治,体现差别化的原则,对手续合法的从未停产停电;对能够完善手续的主动服务帮助完善手续;对违法行为轻微且整改到位的,不予行政处罚,从未实行“一刀切”政策。信访人列举的十堰市成林工贸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均属矿产资源加工企业,除湖北亘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仅有注册信息外,均存在非法占地从事矿产资源加工行为,对其依法整治并无不当。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12.D2HB202109230089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青区镇一露天的垃圾填埋场,有半年了,臭气污染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青曲镇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15吨/天,实际处理生活垃圾约6吨/天。该填埋场主要处理青曲镇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运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对垃圾分区填埋作业,每周对填埋场进行2次(夏季3次)消毒消杀。9月24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湖北九泰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填埋场开展布点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未超过排放限值。库区距离最近居民居住点直线距离超过1千米,高差超过300米,且有山体作为屏障阻隔。现场地调查走访附近群众及村委会,均表示填埋场无明显异味。

13.D2HB202109240022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没有全部收集,造成污水横流,流入河道,味道很臭问题。

整改情况:青曲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总长为4.7公里,接户管网5.84公里。污水处理厂覆盖户数2059户,已接户1827户,接户率达88.73%,基本覆盖青曲镇集镇绝大部分居住区。由于受山区地形、河流等因素影响限制,少量居住偏远的集镇散户居民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污水主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信访人反映“污水没有全部收集”问题属实。2021年9月2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受损管网处已修复,青曲镇污水处理厂门口、朱家湾处河水无明显异味,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处河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两处水质为地表水Ⅰ类标准。

14.D2HB202109250024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华新水泥厂、扬尘严重。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检查一来就停产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发现该公司在原材料进厂和水泥提货高峰时会出现厂外道路车辆拥堵排队问题,同时大型车辆在起步和运输时会产生动力扬尘。公司为解决厂区外道路扬尘问题,单独配置了道路洒水清扫一体车1台、专用洒水车1台,用于道路清扫降尘。综合上述情况,该公司生产区不存在“扬尘严重”问题。该公司水泥生产线工艺属24小时连续运转模式,公司每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错峰生产及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停产。同时炉窑每重新点火一次需花费巨额费用,并且随意停产停窑会造成炉窑凝固报废等重大风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公司在各项手续齐全、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下,没有遇到检查就随意停产的必要。

15.D2HB202109250019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80%没有运营,都是摆设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通过调阅十堰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2021年1-8月监测数据,郧阳区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生活污水860万吨。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日常巡查检查。郧阳区环境监测站每月对各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工作,结果显示出水水质均能达到排放标准。目前郧阳区20座污水处理厂能够长期、连续运行,均未发现有污水处理厂停运、停产等未运营现象。

16.D2HB202109250032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解放路外贸局下坡对面(梦仙床垫大院内)最里面的大红铁门,小区一楼为一家私房菜馆,使用柴火做饭,燃烧产生大量黑烟问题。

整改情况:信访人反映的“私房菜馆”业主为张虎,2017年9月,张虎将位于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73号2栋101室的房屋改造成餐厅接待客人,并在房屋后院修建有2个柴火灶。日常主要使用天燃气灶加工菜肴,偶尔用柴火灶蒸制馒头(包子),柴火灶安装有烟囱。针对使用木柴产生的黑烟问题,2021年9月27日上午,郧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对该菜馆的烟囱进行了拆除、对灶洞进行了封堵,对灶台进行了切割。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7.X2HB202109270023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青区镇十堰市彩邦建材有限公司从事石粉、双飞粉等生产销售,圣餐设备未安装任何治污设施。扬尘、噪音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双飞粉车间生产设备有雷蒙磨粉机3台,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布袋式除尘器3套、脉冲除尘器1套;腻子粉车间生产设备有腻子粉搅拌机2台,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除尘器2套。该公司建设有双飞粉车间、腻子粉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各1栋,以上车间均为全封闭钢构车间,双飞粉和腻子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磨粉及包装程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噪音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噪音。2021年9月29日,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进行了粉尘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未超过标准。

18.X2HB202109270034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青山镇垃圾填埋场垃圾堆积如山,臭气存在几年之久,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青山镇辖区内无垃圾填埋场,该乡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工作由郧润环保公司负责运营管理,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居民自行投放或保洁员清扫收集至投放点垃圾箱内,通过勾臂车到各村投放点将垃圾集中清运至中转站进行压缩,再由压缩转运车运往茶店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经对青山镇进行全面排查和查看区五创办考核检查、郧润环保公司日常巡查记录,均未发现该镇存在垃圾临时堆放点,不存在污染严重的现象。

19.X2HB202109270045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青区镇附近的污水处理厂,污染河道,异味扰民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青区镇污水处理厂实为青曲镇污水处理厂,经查阅生产台账、厂区用电电费发票等情况,该厂一直处于持续运行状态。2021年9月26日,十堰市郧阳区环境监测站又对青曲镇朱家湾处河水(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青曲污水处理厂门口处河水(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两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Ⅰ类标准。该厂区四周为农田、河道、山坡环境,气象扩散条件良好,且距离最近的居民超过600米。现场核查时在厂区周边没有闻到明显异味,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20.X2HB202109280128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青曲镇郑家河村位于汉江中上游库区,当地村民生活污水垃圾未处理,直接排入汉江河里,污染水质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青曲镇郑家河村共有5个村民小组(含3个集中安置小区),户籍人口309户1231人。该村共建有污水处理设施2座,配备农村保洁员2名,全村投放有垃圾清运箱4个,配有垃圾桶100余个,生活垃圾的清收、处置由十堰郧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经对小曹家湾安置区、王家岭安置区、前岭安置区、其他散户生活污水处理现场调查,安置区污水产生量较少,加之周边农民经常从化粪池取农家肥浇地,化粪池长期处于低位状态,没有污水外排现象。经对郑家河村进行全面排查,并查看区五创办考核、郧润环保公司日常巡查记录等,均未发现该村存在垃圾临时堆放点或将垃圾倾倒河流的现象。

21.D2HB202109280023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排放黑烟,粉尘扰民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通过调取2020年以来榕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车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历史数据,未发现有日均值超标情况。2021年9月13日,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电弧炉和精炼炉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颗粒物(粉尘)未超过《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标准限值。2021年9月29日,十堰市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粉尘)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实厂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也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现场也未发现“排放黑烟”现象。

22.D2HB202109280024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五峰镇五峰村、东风村3组附近的居民生活污水管道破损,污水横流,污染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五峰乡集镇现配建有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000吨,配套污水管网总长为10.9公里。现场核查该厂1-9月出水量并比对发现,该厂水量未出现减少现象。东峰村3组现建有人工快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座,设计日处理量5吨,现配套有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约200米,主要收集周边7户约17人(常住人口)生活污水。2021年9月30日,区住建局和五峰乡政府联合运营单位技术人员共6人,对南北峰村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进行了为期两天全线排查;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五峰乡政府4人对东峰村3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的污水管网进行了为期半天的全线排查,均未发现“管网破损”造成“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现象。

23.D2HB202109290019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柳陂白鹤铺水库坝下堆放了很多石料,污染水源问题。

整改情况:白鹤铺水库坝下约1000平米的空地(泥土地面),是六宝山人文纪念公园有限公司临时停车场,为改善停车场环境,2021年9月28日,该公司委托湖北隆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停车场的泥土路面改造为砂石路面。10月2日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停车场内堆放有用于基础处理和场地平整的石料约400余立方米,目前临时停车场已改造完毕,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4.D2HB202109290042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一私人饲料厂(大运公司2号门附近)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一私人饲料厂”实为湖北元禾矿产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22号,主要从事外购白云石原料加工白云石石粉的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破碎-筛选-成品。该项目于2021年6月取得《关于湖北元禾矿产品有限公司非金属矿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十环函[2021]218号)。2021年10月1日,郧阳区环境监测站现场对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粉尘)不超标。

25. D2HB202109300101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五峰肖家河1组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设备不起作用,生活污水直排汉江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五峰乡肖家河村库周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主要承担肖家河村1组集中安置点35户居民生活污水处置工作。通过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进行全面排查,该污水处理站设施完好,配套管网无破损、污水无溢流现象。现场排查发现,该安置点每户均配建有旱厕和粪污收纳池,由于该安置点实际常住人口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也较少,加之住户时常从各自粪污收纳池舀取粪水浇灌菜地,粪污收纳池长期处于低位状态,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26.D2HB202109300023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白桑镇一私人碎石厂没有手续,碎石过程中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信访人反映的碎石厂为秦光军碎石厂(镇卫生院斜对面),经走访了解镇村干部和调查相关部门,秦光军石料厂在2021年9月30日存在将厂内废料进行清理外运行为。2021年10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处无碎石加工设备和生产迹象,不存在碎石过程粉尘污染环境问题。目前,该处已采取客土喷播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27.X2HB202110040019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茶店村4组郧阳区榕峰钢铁公司废气扰民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9月13日和9月29日,区环境监测站对分别该公司炼钢车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粉尘)和厂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粉尘)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通过进一步对该公司更换后的在线自动监测设施数据的准确性进行了比对,显示该公司废气有组织排气筒颗粒物、烟温比对结果均未超过考核指标。该公司四面环山,仅有厂区大门口东南面一个不足100米宽的进出口,距离最近居民约1000米。为减少厂区扬尘,企业在厂区专门配备了洒水清扫一体车1台、专用洒水车1台,每天在厂区来回循环清扫、洒水。综上,信访人反映“废气扰民”问题不属实。

28.X2HB202110040023号交办件反映: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青区镇十堰市彩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粉尘、噪声扰民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建设有双飞粉车间、腻子粉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各1栋,以上车间均为全封闭钢构车间,双飞粉和腻子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磨粉及包装程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噪音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噪音。配套建设有布袋式除尘器、脉冲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区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9月29日对该公司厂区进行了粉尘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且该厂生产车间距离最近居民区1公里以上。经10月6日现场检查,厂区路面整洁,未见地面、建筑物和厂区周边植被有粉尘,且该厂配备有洒水车一辆,日常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洁。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9.X2HB202110040033号交办件反映:湖北省郧阳区青区镇垃圾填埋场垃圾储存过剩。堆积如山,污染严重,垃圾渗透液直排,污染汉江水源。投诉后虚假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青曲镇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15吨/天,目前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约6吨,垃圾填埋已使用库容约1万立方米,仅占设计库容的十分之一。同时该场配套新建日处理规模为15立方米渗滤液处理站1座,对填埋场垃圾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2021年10月7日,区生态环境分局监测站在青曲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出水口现场取水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出水水质各项指标达到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标准。经现场核查,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无偷排、漏排现象。同时,该填埋场距离最近的河流曲远河(汉江支流)直线距离约750米、距离汉江直线距离约7.7公里,不存在垃圾渗滤液直排,污染汉江水源。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以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若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12369、0719-7225129。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