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河湖长制工作作风问题举报方式的公示

       为了加强全区河湖长制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联系单位、河湖长制办公室、护河员职责,按照《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湖北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设置了河湖长制工作作风投诉举报通道,现将投诉举报的内容及方式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受理范围

  1.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联系单位、护河员对河湖管护履职不力,河湖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联系单位消极履职、相互推诿扯皮、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3.同一河段、同一地点、同一性质的河湖问题反复出现、屡禁不止、媒体时有曝光等问题;

  4.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虚假整改等问题;

  5.其它河湖管理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郧阳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0719-7230686;

  2.举报邮箱:811027534@qq.com。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