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辣嗓子”?网红酸奶紧急召回!

针对多位消费者反映多批次酸奶产品“辣嗓子”,8月21日,网红酸奶品牌简所属公司朴诚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诚乳业”)发声明称,对相关产品进行召回。

朴诚乳业表示,在收到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反馈后,随即与相关工厂和供应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排查。所有产品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并无异常。经过分析,公司初步确定产品出现的异味可能是由于产品在脱冷后过度发酵,导致口感出现尖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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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朴诚乳业已对涉及“0%蔗糖杯装135g”中A20240805DG03、A20240809DG29、A20240810DG25、A20240805DH33、A20240806DH16、A20240809DH13批次产品(注:每个批次号仅对应一款产品)六个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和下架处理,并向消费者承诺,如果购买的产品口感不佳,可以通过官方客服渠道进行退货。此外,公司已经安排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消费者,回收产品,并将其送至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测。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多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文称,简爱酸奶多个批次产品有“消毒水味”“喝着辣嗓子”,饮用后从喉咙到胃部都有灼烧感。

另据媒体报道,有零售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在获得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联系品牌方了解情况,同时对相关商品进行自查,对涉及问题批次的库存紧急召回下架。目前,对应批次的商品已全部完成下架退货处理。

对于朴城乳业仅召回下架的处理方式,部分消费者并不认同。北京的消费者孙女士告诉读特新闻记者,她1岁3个月的婴儿在食用简爱酸奶后出现4-5次间断性呕吐,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为急性胃炎。在她看来,官方的回应有避重就轻的嫌疑。“根本不只是口感问题,而是辣嗓子、烧胃,跟售后反映了只说可以退订单的钱,提出赔偿医药费的诉求被无视了。”

1岁3个月的婴儿食用后被诊断为急性胃炎。(图片来源 读特新闻)

针对此事件,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胜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生产或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金为一千元。

具体来说,如果消费者因食用问题酸奶而遭受健康损害,可以要求相关企业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李胜春提醒消费者,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保留好购买酸奶的凭证、医疗诊断书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索赔过程中使用。如果与简爱品牌相关企业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