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莅郧开展《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4月16日,省交通运输厅调研组赴郧阳区开展《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走访了郧阳区汉江砂石有限公司、水都旅游公司、长岭航道养护基地等处,实地察看了郧阳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运行及长岭1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日常管护情况,详细了解水运企业运输船舶在污染防治、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船E行”注册等情况。

调研组对郧阳区在船舶污染物控制及环保治理方面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评价,认为其实践经验对《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交流了有关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的经验、问题及建议,希望共同推动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守护好母亲河。

郧阳区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统筹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来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用于船舶防污染设施建设。目前,郧阳区现有清漂船、油污回收船各1艘,槽罐车、洒水车共4辆、真空式收油机1台,油污水回收罐4个、溢油处置设备库1处。各类船舶、设备的投入使用,为郧阳区船港之间、港城之间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衔接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作者:张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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