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人被行政处罚!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府检联动”动真格


4月1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共享中心府检联动信息平台显示,杨某失火不起诉案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并建议对杨某给予行政处罚,仅一周时间,相关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反馈了处罚结果。杨某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补种一定数量的树苗恢复受损生态。截至目前,该院已将93名被不起诉人移送相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2023年以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信息共享中心数据平台闭环“行刑”反向衔接,消除追责盲区,并通过该平台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93件93人。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被不起诉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给予处罚。移送行政处罚事项统一由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后,再制作检察意见书,从“府检联动平台”分送各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通过归口管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履职优势,对不起诉的刑事案件需要做出行政处罚的,反向移送到行政机关,让不起诉案件由“不刑”转“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一道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共享中心运用省院建立的“两法衔接”平台并配合“府检联动”平台,正反向联通34家行政单位,收集本地行政处罚信息3320条,从行政服务中心收集行政许可信息5万余条,并及时向行政机关反向移送相关信息。接入公安、水利部门407个高清摄像头收集流域执法视频监督信息,从政府法治部门收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980余条,建好“数据源”,并充分利用信息数据资源和智能化手段,闭环数据链条,强化府检联动,疑聚工作合力,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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