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22年价费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郧阳区发改局在原区物价局2016年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对2017-2022年以原物价局名义或发改部门名义制发、联合其他部门牵头制定的现行价费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关于调整城区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等37件价费文件,继续有效《关于调整郧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38件价费文件(详见附件1-2),现予以公告。
附件:1. 区发改局废止的价费文件目录
2. 区发改局继续有效的价费文件目录
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