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郧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区房地产服务中心:
原郧阳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公布郧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郧价费字〔2017〕13号)文件已到期,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21〕1号)、《郧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郧政规〔2016〕6号)规定,结合住房市场租金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将郧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郧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见附表)。
二、对于小区配建和收购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参照上述同地段、同标准收取,其他单栋改造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一律按每月每平方米2元收取。
三、你单位要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显要位置处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租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我局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每两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五、以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5日
附表:
郧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