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第20年!补助提高!

好消息+1!

国家再次提高
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抚恤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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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及时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据了解,这次提标统筹兼顾国家财力、对象贡献等因素,彰显尊崇尊重和关怀优待,实现国家连续第20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好消息再+1!
还是和退役军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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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服务实现再优化!
继今年3月实现
退役军人军地间
养老保险关系自动衔接后
人社部又开通
转移进度实时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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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后退役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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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社保卡或掌上12333App
即可实时查询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地方
的办理情况及进度
电子社保卡App为例,流程如下:
登录“电子社保卡”App
在首页“人社办事”
点击“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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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申请记录”可查询审核结果
点击“进度查询”可查询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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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再再+1!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推出《军人退役“一件事”》专题
你想了解的内容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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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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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退役报到”?

退役报到是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相关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的过程。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集中移交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离队后,要及时与原单位沟通联系,收到部队发放的《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限办理报到手续。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相关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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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

安置地所在地县(区)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一般指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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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材料

1.身份证、退伍证;

2.拟落户的家庭户口簿原件(如家庭户口簿上没有本人名字,请到入伍时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开具注销证明);
3.《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4.部队开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材料;
5.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6.《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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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退役军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安置地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线下办理退役报到,报到完成后会出具落户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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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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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备役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退役军人,到地方接收安置单位报到或者到居住地以后的30(40)天内,应当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士兵)的职责和义务。

除达到退休条件及因伤病残等原因退出现役的官兵不再适合服预备役外,其他退出现役的干部、士官、义务兵一般都要转服预备役。符合转服预备役条件的官兵在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时一并下达转服预备役命令。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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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安置地县级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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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身份证、退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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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确认档案到达后,退役军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安置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线下办理预备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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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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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拟落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安机关。

注意: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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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落户:

1.服现役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双方或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部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两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异地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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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恢复户口)》;

2.退役证件;

3.《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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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退役军人持相关证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如果入伍时迁移了户籍,还需要办理换领身份证等手续。

换领身份证事项:退役军人完成落户后,当场采集信息、办理身份证,无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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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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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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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及条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兵和士官:

1.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
2.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义务兵和士官。
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退役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自主就业的中级以上士官。
4.2011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义务兵和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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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本人银行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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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安置地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线下办理;也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线上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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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情形一: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退役军人将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银行受理回执、银行进账通知单等保险关系转移资料交到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到地方(一般为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2017年以前退役保险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的,应当将保险金交给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统一办理接续手续。

情形二:复员、自主就业或者回农村,由退役军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保险关系转移资料(与前款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的退役军人资料相同),到户籍地保险负责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一般为县级以上)办理接续手续。

情形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需要将部队财务部门开具的《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缴费工资基数表》,交给安置地管理服务部门保管。

具体社保相关服务可点击《社保卡服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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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退伍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以退伍档案中的《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

问:配备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需要什么材料?

答:身份证、户口簿、残疾军人证、伤残评定审批表、湖北省伤残人员假肢三轮车及各类矫形辅助器械配置申请表。

问:残疾军人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规定是怎样的?

答: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

问:军人恢复户口,身份证号码是否会变更?

答:公民身份号码是唯一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恢复户口,身份证号不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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