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地点
十堰市郧阳区实验中学(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兴郧东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200米)
二、面试时间
2021年12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至面试结束。参加面试的考生7:30进场,8:10开始抽签, 8:5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缴纳面试考务费时间、地点
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21年12月23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4日上午半天(8:30-12:00)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郧阳区卫健局人事股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面试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的具体考场将于2021年12月26日于考试当天在面试考点(郧阳区实验中学)公示,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四、面试方式、内容
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五、考生候考及出场顺序
考生按照所在面试考场对应的候考室就座候考,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身份审验(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抽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无故放弃面试的,按规定进行处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不影响正常开考。
六、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加权平均值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
考生答题完毕后,评委评分由工作人员当场逐票报分,核分人员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并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七、对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岗位处理办法
本次有部分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情况,处理办法详见《2021年郧阳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核减公告》。
八、防疫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相互之间需保持1.5米距离。考生进入候考室必须佩戴考点统一配发的口罩,不戴者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室可自行选择佩戴或不戴口罩。
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入口,通过电子测温仪检测体温,体温异常者(超过37.3度),不得进入考点;面试期间若出现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需停止面试,立即就医。对2021年12月份以来到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若有过发热就诊经历)的考生,请主动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2:面试考场纪律
郧阳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
面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面试考试的考生7:30进场,8:10开始抽签, 8:5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凡有违反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候考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准备好相关证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面试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考生应自行保管并熟记抽签顺序号,经考场引导员查验无误后,由其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四、面试考场设有考生席,考生面对考官坐着答题。在宣布“答题开始”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题,答题可以先思考一下,也可以直接答题,每道题答完后应说“答题完毕”。面试中,考生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规定时间到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服从考官评分。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五、面试实行当场报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在现场等候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宣布后,考生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开考场。
附件2
面试考场纪律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有序进入候考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只准报抽签号。若报姓名或准考证号,以及其他涉嫌透漏个人信息的均作零分处理。
三、考生所带的随身物品必须放在指定位置,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开始抽签后,凡未按规定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随意离开,需离开必须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不得透露与本人有关信息,不得携带与面试相关的资料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需按照考官宣读的题目,在规定时限答题。考生席上有题本卡、草稿纸和笔,考生答题完毕后,需说“答题完毕”。规定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题,并服从考官评分。
七、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文明应试,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迅速离开考区,不得在面试考场和候考室附近议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考区停留。违反规定者,取消面试成绩。
广大面试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郧阳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19-722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