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人才是第一资源
大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对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每一人补贴企业1000元。对企业招用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的,每一人补贴企业2000元。
对稳定职工和岗位达到相应条件的大型、中小微企业,分别按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60%,免申即享返还企业。
对大型用工企业,在用地、用能、用工、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助力企业人才引进
对企业新招的大学生,按博士8万元、硕士或“双一流”本科生5万元、普通本科生1.2万元、大专生5000元每人每年发放生活津贴,连续发3年。
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可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相关规定减免租金3-5年。
对十堰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如在外地工作的,按照“依法合规、双向选择”原则,可申请对口调动安置或由就业部门免费职业介绍,支持来堰落户工作,与家人团聚。
同时,我市为在堰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发放“武当人才卡”,可享受安居、医疗、子女教育、父母养老、交通旅游等34类优享服务。
着力培训技能人才
围绕重点产业、紧扣市场急需,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3万人次。
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开展国家级、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
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对自主创业的个人或小微企业,最高可享3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对开展省级返乡创业园区项目建设的,给予90万元奖补。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各类企业和广大城乡劳动者,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及“鄂汇办APP”线上进行政策申领,还可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线上求职和进行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