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郧阳区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传达全市创文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当前创文工作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城市公共秩序综合整治、不文明行为治理、不达标项目补短三大行动,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水平。
实施城市公共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特别是加强人行道车辆违停集中整治,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要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加大联动联治力度,在切实解决市民停车难和不影响人车通行、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合理施划停车位,确保车辆规范有序停放;要重点对旧城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公路、河道沿线的各类杂物和暴露垃圾进行清理,全面消除城市卫生死角和垃圾盲区;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对门前环境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等加强监管,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地见效;要按照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原则,科学规划设置流动经营摊位,加强临街门店和流动摊贩的规范管理,既要确保市容环境干净有序,又要体现城市管理的力度和温度。
实施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履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专人,依法开展不文明行为日常整治,切实加大执法处罚频次和力度,达到处罚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曝光栏等多种渠道,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让不文明行为无藏身之地;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居民的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活动,不断激发群众的城市意识、市民意识和文明意识,全面提升市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加大“随手拍”举报奖励力度,依靠群众进行监督,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实施全国文明城市项目补短行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对标材料自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个方面开展补短达标行动,迅速补齐项目短板,大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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