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银元、假金条“换钱”实施诈骗,湖南一男子伍某多次因实施这样的低劣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追究法律责任,却屡教不改。8月底,伍某窜入十堰市郧阳区一售卖行,企图实施诈骗被识破,并被郧阳警方抓获。
8月23日,郧阳区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寄卖行老板刘某报警称,有人在其店内寄卖假银元,请求处理。接警后,案件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将违法嫌疑人伍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假金银器物150余件。
经调查核实,伍某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通过寄卖、抵押假银元等物品的方式实施诈骗,其所寄卖抵押的“银元、金条”等均系其从湖南老家以极低的成本购入的仿品。同时,警方查明,伍某曾于2010年4月在江苏省无锡市火车站以售卖假元宝、假金砖、假银元等物品被当地警方抓获;2017年12月,其在上海市奉贤区以相同的方式作案,又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综上所述,伍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郧阳警方对伍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三日之处罚,并对其持有的假银元149枚、假银镯子4个、假银碗2个、假银锭2枚、假金条2块予以收缴。
目前,违法行为人伍某已被依法送往郧阳区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涉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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