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些违法行为可举报!

近日
我市针对交通运输执法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鼓励公众监督举报
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01
监督举报途径及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719-8681129;

2.电子邮箱:

176790133@qq.com;

3.来信来访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香港街6号;邮政编码:442000;


    4.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02
受理范围
1.执法不规范问题。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2.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3.逐利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4.执法粗暴问题。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6.执法不作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应当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应当报告的不报告、应当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7.其他问题。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于形式,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问题。
03
相关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均可进行举报,举报人需提供行政执法行为违法违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