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集资、传销风险预警提示函

关于防范非法集资、传销风险预警提示函

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根据群众反映和日常走访了解到“七夕情”“秒音”“红枣树”“七号仓”“亿联云智”“福瑞达”“京堰电商”“福倍达”“星光富民”“现金流”“店务系统”“买卖盲盒”等APP或网络商城等平台以消费就能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投资就能赚到大钱为噱头,吸引社会公众消费或投资,存在虚高价格诱导消费等非正常经营现象,涉嫌开展违法金融或类金融活动。

这类线上返利平台与线下交易捆绑,给会员讲规则“画大饼”,早期以微利诱惑会员加大投资,后期则以种种理由设置提现限制,使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还有一些返利平台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的邀请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传销平台。此种“消费返利”运作模式与“庞氏骗局”如出一辙,都是通过利用新投资者的资金来向早期投资者支付收益和短期回报,从而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这些平台的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没有新的资金流入,资金链断裂,或发起人、组织人关网跑路,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为此,郧阳区重大金融风险指挥部办公室郑重提醒广大居民,如遇下列情形务必警惕:

1.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返利”“购车返现”“消费等于赚钱”“看广告赚外快”“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打时间差,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的;

2.以互联网金融、私募入股、虚字货拟数币、区块链、扶贫、慈善、互助、理财、投资咨询、财富管理、P2P、担保、金融信息服务等名义聚集资金,许诺高额回报,无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书,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3.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金融牌证和频繁变换公司名称、法人、投资项目、经营地址的;

4.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相关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的;

5.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推介“投资理财”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的;

6.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同时招揽社会公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投资”推介会的;

7.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8.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购买,然后携款潜逃的;

10.假借实体项目、交易所、合伙人或原始股进行非法集资的;

11.以送鸡蛋、米、面、油、有奖问答、养生讲座等模式,专门吸引老年人参加的;

举报电话0719-7232399、0719-7208100

郧阳区重大金融风险防范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以下

三要件

01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02利诱性:

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03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或者传销有哪些手段?

01许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编造“一夜成富翁”的虚假神话,通过暴利引诱并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同时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0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03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0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利用亲情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个人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或者传销

一要保持理性谨慎投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广大居民朋友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理性分析和思考,牢记时刻“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防范非法集资和诈骗,理性谨慎投资。

二要精准识别防止受骗

要在思想认识上筑起一道“防控墙”,对宣称无风险、许诺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精准识别,特别是有些不法分子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民间非法借贷团伙,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旗号,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的宣传行为,这些都是诈骗。

三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注册、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更不要向陌生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汇款,坚决守牢“钱袋子”,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不要轻易点击陌生网址链接,更不要输入相关支付密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四要知晓政策坚守底线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广大居民群众既要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又要劝导亲朋好友远离非法集资;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请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

五要积极参与防诈知识宣传

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身边的亲友宣传。凡是未经见面要求转账汇款的基本上是诈骗,引导他们不听、不信、不转账;要求家人亲友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公众号及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了解反诈常识,避免上当受骗。拒绝参与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保管好个人银行卡、手机卡、QQ号、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不贪图小利,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个人身份证、手机卡、银行账户用于实施网络诈骗,否则将会面临银行惩戒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