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探索建立区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便于乡镇与区级部门日常工作沟通衔接,郧阳区委编办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着力构建区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工作机制。

探索对接机制,明确衔接原则。探索建立乡镇一个工作机构对应区级多个部门和乡镇多个工作机构对应区级一个部门的工作机制。郧阳区设计了《区乡机构业务对口情况表》,明确乡镇党政工作机构、事业单位对口的区级部门。并建立了日常工作沟通衔接机制,以推动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避免因机构设置不对应而出现职责缺位、错位、不到位等现象。

理顺相互关系,明确对接方式。各乡镇在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时,区直各部门在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安排工作时,都必须以新的机构名称和对应关系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再以老机构名义进行。各乡镇在上报材料、汇报工作时,原则上直接使用“五办三中心”或“六办三中心”的印章。部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且办理量多的事项,在区直部门与乡镇协商一致并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可以刻制“五办三中心”或“六办三中心”业务专用章。

严格组织实施,明确纪律要求。将区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乡镇职责准入清单、乡镇行政权力清单等深度融合,积极推动改革产生“化学反应”,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将“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机构编制部门反映。纪检监察、“两办”督查等部门将“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不力的部门、乡镇进行督促整改。涉嫌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作者:赵婷婷、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