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个人可以申请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答: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湖北省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可以申请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脱贫人口;
10.退捕渔民;
11.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问:个人申请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标准是怎么样的?需要什么材料?
答: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
申请材料:
1.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各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该项目为免费服务,申请人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窗口办理,5个工作日即可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