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月10日夜间至11日下午,郧阳区大部中到大雨,最大雨量鲍峡站48.6毫米。7日以来全区持续降雨天气,其中7日下午至8日上午大部暴雨、局部大暴雨,截止到11日16时,累计雨量100-150毫米19站,150-200毫米15站,200毫米以上4站,分别是梅铺站233.4毫米、白桑关龙头站220.0毫米、谭山站214.1毫米、鲍峡站207.0毫米。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晚到明天转为多云天气。鉴于本轮降雨过程基本结束,汉江、堵河、丹江、滔河等主要河流均在警戒水位以下,中小河流保持稳定态势,水库运行安全,灾害影响逐步降低,全区防汛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根据《郧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并报请区防指研究同意,决定于2024年7月11日18时终止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当前,仍处于主汛期,局部强降雨仍有可能发生,部分水库仍在溢洪、漫水桥仍在行洪,请各乡镇各单位继续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监测预警,做好地质灾害、中小河流、库塘堰渠、山洪、尾矿库、风景区等重点部位巡查值守及排险除险工作,严肃值班纪律,努力实现“六不一确保”工作目标。
十堰市郧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