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他们在十堰公开受审

可恶

明知不能在食品中
添加非食用物质
这7人为谋取非法利益
仍然生产、销售非法添加有
O-丙基伐地那非的保健食品
金额超过200万元
日前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开庭审了这起案件
这也是我市首例
非法添加O-丙基伐地那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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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人叶某2009年成立了一家仅具备食品生产许可的医药公司,并招募温某等5名被告人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2022年,在公司遇到困难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叶某与赵某共谋后,决定由叶某控制的医药公司为赵某控制的生物科技公司生产能够提升男性性功能的保健食品。两人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还约定了分工、占股及分红比例。

2022年11月起,上述被告人明知不能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为谋取非法利益,仍购买设备、组织生产,并对外发货销售,销售金额超过200万元。2023年底,经群众举报,茅箭区市场监管局、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等先后对医药公司内生产成品(糖果、饮料等)进行搜查、检验,均检测出O-丙基伐地那非成分

今年5月,茅箭区检察院以叶某、温某、赵某等7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向茅箭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7月1-2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详细调查,引导控辩双方进行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由于涉及O-丙基伐地那非此类新型添加物等原因,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经过两天的庭审后,本案将择期宣判。

延伸知识

2022年8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那非拉非类物质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意见》。《意见》认为,食用添加有那非、拉非类物质及其衍生物的食品对人体有毒副作用的风险,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危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