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郧阳区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出通知,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道德模范及各类先进典型礼遇力度,推动形成好人好报价值导向,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道德模范及各类先进典型礼遇工作。
礼遇范围为历届全国、省、市、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十堰好人·楷模、最美郧阳人、新时代好少年等。
礼遇方式包括:走访慰问礼遇。在春节等重要传统节日,道德模范及各类典型所在辖区单位和乡镇领导,要深入模范、典型家中看望、走访慰问,送上节日的祝福,了解工作、生活状况,听取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节庆活动礼遇。举办重大庆典活动,由乡镇或推荐单位邀请道德模范及先进典型参加。
医疗保健礼遇。为道德模范及先进典型免费体检一次。
就业创业礼遇。为道德模范以及先进典型提供就业机会,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在郧阳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工作招聘中,符合条件的区级及区级以上道德模范享有优先录用待遇。
住房保障礼遇。对区级及区级以上住房困难且符合保障房政策的道德模范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保障性住房申请。
景区游览礼遇。区文旅局协调区内旅游景点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模范人物提供游览景点(区)门票优惠政策。
宣传展示礼遇。在村(社区)设置善行义举榜、公益广告宣传栏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和照片;在各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及“好人好事”的典型事迹,在全区营造尊崇、关爱、帮扶道德模范及“好人好事”的浓厚氛围。
免费观影礼遇。组织道德模范及各类先进模范开展一次免费观影活动。以及其他应该且能够实现的礼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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