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醉”不改=罪加一等,严惩!

一次酒驾被罚

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

但个别驾驶人

不吸取教训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反复在违法犯罪的“高压线”上试探

近日,郧阳交警

便查获了一“醉驾达人”

9月9日1时43分,郧阳区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十堰大道执勤时,发现郧阳籍驾驶员何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显示,何某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6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调查中,民警发现何某一个月前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而发生在何某身上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第一次:超速

2019年6月4日,何某因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速50%以上,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处行政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第二次:酒驾

2022年10月31日,恢复驾驶资格不久的何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第三次:醉驾

2023年7月2日,驾驶证暂扣期满,还未恢复驾驶资格,何某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超速20%以上被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何某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于2023年8月2日,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据悉,何某此次无证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将会成为人民法院加重量刑的条件,或将被判处拘役之处罚。

酒驾属违法 醉驾属犯罪

不仅影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甚至还会影响整个家庭以及后代

滴酒不沾方能平安行车

勿一错再错才是正道

(作者:时玉林 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