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停缴
是否可以办理
“商转公”业务呢?
近日,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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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小王婚前在茅箭区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结婚后想在张湾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并办理又取又贷业务,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自2025年1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时,仅核查购房人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在购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套房标准执行。
问题二:小张今年在十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购房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中信银行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现在能办理“商转公”业务吗? 可以,同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后,偿还商业贷款满一年,取得不动产权证,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问题三:小陈2021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开设十堰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现在账户已经停缴了,想办理“商转公”业务,可以吗? 不可以,《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指南》规定,个人公积金账户需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个人账户状态正常,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停缴,不符合贷款条件。
自2025年1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时,仅核查购房人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在购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套房标准执行。
可以,同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后,偿还商业贷款满一年,取得不动产权证,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不可以,《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指南》规定,个人公积金账户需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个人账户状态正常,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停缴,不符合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