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3名男子栽种3000株树苗补偿生态

11月8日,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当事人郑某某、肖某某、邓某某,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林业局等单位执法人员监督下,在郧阳区大柳乡十字沟村栽种树苗3000株,用“以劳代资”方式补偿生态。

2017年至2024年期间,郑某某、肖某某、邓某某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山林私设电网非法狩猎野猪、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影响生态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追究郑某某、肖某某、邓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三人还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为达到“惩治、教育、修复”的目的,经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林业局研究,同时与当事人沟通一致,由区林业局指定地块,三名当事人在该地块以义务植树造林作为对因非法狩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补偿。

活动当天,在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林业局相关人员监督,当地护林员、技术员和附近村民的帮助下,郑某某、肖某某、邓某某将购买的3000株侧柏树苗种植到荒山上。

郧阳区林业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王元安介绍说:“开展“以劳代资”的生态补偿植树活动,是生态环境补偿的一种创新,对违法嫌疑人在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升,通过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的意识。”

涉案当事人肖某某说:“这次活动是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对我们的宽容,让我们“以劳代资”,我们也意识到了错误,还要宣传都不再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了。”

(作者:赵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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