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郧政规〔2023〕2号)、《郧阳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方案》(郧发〔2023〕7号)、《郧阳区推行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工作方案(试行)》(郧政办函〔2021〕21号)、《关于兑现2023年度郧阳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资金的请示》(郧市监文〔2024〕17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我局进行核查,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并征求郧阳区财政局领导签批同意,拟决定对符合条件的49家单位92件项目给予奖励,共奖励金额364.48万元。其中涉及“无申请兑现”项目7件,补助56万元;其他非“无申请兑现”项目85件,补助308.48万元。现对2023年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奖励拟奖励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资助奖励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反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异议的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股
联系地址:郧阳区城关镇师范路5号 邮编:442500 联系人:刘向红联系电话:0719-7227208
联系邮箱:514590508@qq.com。
附件:郧阳区2023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明细表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