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司法局:以高质效法治督察助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近年来,郧阳区坚持把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郧阳建设的重要手段,大力开展法治督察“三创三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为新时代郧阳区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一个统筹。统筹法治督察与区级督查检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汇报、同整改”,实现法治督察由“单一布局”向“整体谋篇”转变。出台《郧阳区法治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系统规范了督察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通报反馈、整改销号、跟踪问效、追责问责和案件移交等工作制度,为高效开展法治督察提供基本遵循,切实从体制机制上克服“底气不硬”“效果不好”等问题。

强化两个保障。选聘建立法治督察人才库。立足能督善察要求,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执法部门及法律从业者中选聘40名法治督察员,切实保障法治督察“精准对焦”。强化法治督察要素保障。“紧扣要点督大事、聚焦重点督要事、关注民生督实事”,制定贴合实际的督察细则和涵盖22项内容的指标清单,形成覆盖“全面”的年度综合性督察、注重“条线”的行业领域专项督察以及针对具体“痛点”问题的“点线面”兼顾的督察工作体系,为抓牢抓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筑牢制度机制保障。先后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综合督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项督察和个案督察,推动领导干部养成遇事先讲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自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共下发督察通报4期、督察建议56份、督办函22份。

健全三项机制。立足纵向贯通、横向协调、高效联动,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建立健全与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工商联等单位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配合、法治督察逐级检查验收和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党委巡察”相互衔接配合,打通部门之间监督壁垒,全力构建“贯通式”法治督察格局,汇聚督察合力。今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2次,收集问题线索35条,向区纪委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条,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落实五项举措。区委依法治区办严格按照“计划报批(督察准备)—实地督察—问题反馈—整改提升—验收评估”工作流程,重点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履行“关键少数”责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内容,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及本级开展的各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年终法治建设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抄送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组织部门,推动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提拔重要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彰显以考促用效果,充分发挥考量“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试金石”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2023年郧阳区营商环境评价名列全省第一方阵,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作者: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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