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郧阳区人民政府召开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座谈会,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汉立,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华,区领导孔令林、沈红波参加会议。
会上,针对具体行政争议案件,各行政机关就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及具体的化解举措发表了意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近几年办理的行政登记类案件的审判情况、结案方式、案件特点等内容进行分析,阐述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的意义。
王汉立表示,行政案件实质化解,需要府院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在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时,要依法公平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提高对行政诉讼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共同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真正“看得见”、切实“感受到”的公平正义。要利用好诉前调解平台,持续巩固府院联席会议、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庭审观摩常态化、司法建议反馈、风险联防联控等机制,全程推进诉源治理。强化诉中化解、诉后答疑,推动矛盾纠纷一次解决、实质化解,有效提升政府的应诉能力,切实将法治社会建设成果惠及人民。
梅华指出,近年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郧阳区人民政府加强沟通交流,形成了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郧阳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强化监督审查把关的职能作用,提升工作专业化、权威性。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建立起沟通协调、联席座谈、诉后反馈、学习培训等“常态化+长效化”的联动机制,持续增强工作质效。要汇聚多元力量,奋力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为郧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