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科学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适应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规范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对郧阳区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智库资源优势,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8月20日举行了《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制订的《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合理、合法,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3:00在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师范路5号。

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江  伟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二)听证预备会主持人

王中波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三)听证员

曹 权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办工作人员

赵钧竹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审计股副股长

(四)听证陈述人

刘向红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股股长

肖彬彬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管股科员

(五)听证记录员

王永占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股副股长

(六)听证代表

人大、政协委员代表:

饶红波  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姚书林  区政协互联网信息中心主任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

杭贵明  区委政法委九级职员

何成忠  区财政局政法行政股股长

徐甲忠  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

印媛媛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

邓小青  湖北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沈  杨  十堰惠众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运营经理

杨远见  武汉智盛唯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师

辖区企业代表:

陈玉萍  湖北佳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  冬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  蓉  十堰辰展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四、听证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4年8月6日在云上郧阳网站对外发布听证会公告,发布了具体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8月20日下午3:00,听证会在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参加听证会人员的应到人数为19人,实到19人,其中听证组织机关邀请人大、政协委员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共计9名、辖区企业代表3名,听证主持人1人、预备会主持人1人、听证员2人、听证陈述人2人、听证记录员1人。

会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会预备会

1.预备会主持人王中波宣读听证会主持人人选的决定;

2.听证员赵钧竹宣读听证会主持人人选情况说明;

3.预备会主持人王中波询问听证代表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听证员曹权宣读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产生办法、介绍听证代表及到会代表人数;

5.预备会主持人王中波请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各听证代表就位,请听证会主持人江伟同志主持召开听证会。

(二)听证会

1.听证主持人江伟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代表身份;介绍听证陈述人,宣布听证会听证员、记录员名单;询问听证代表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听证记录员王永占宣布听证会会场纪律;

3.听证陈述人刘向红宣读《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4.听证陈述人肖彬彬就制定《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解释和说明;

5.听证代表提问、质询,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刘向红进行解答;

6.听证主持人江伟做听证小结;

7.听证会参加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字;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就《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是否适当发表了意见,主要意见如下:

1.饶红波:我认为制定本《办法》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对优化营商环境很有帮助,对郧阳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很有帮助。后期要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确保《办法》出实效。对于《办法》中的内容,我有两点意见,一是第十一条第(一)款“专家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工作次数达三次以上的”,建议提高标准,修改为“专家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出现不胜任工作次数一次的”;二是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建议修改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无异议。

2.徐甲忠:我对《办法》第二十一条中“由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照纪律监察法规等有关规定处理”有异议,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非纪律监察实施单位,建议修改为“按照纪律监察法规等有关规定处理”更为合适。

3.杨远见:针对第三章第八条第(一)款中要求知识产权领军型专家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过于苛刻,现实中有很多非副高职称的人员具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如果因此而排除在外,对郧阳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是很不利的,建议修改为“原则上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这样可以吸纳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加入到专家库中,更好的服务郧阳区经济发展。

4.杭贵明:我对《办法》第十六条“郧阳区制定政策以及开展立法、项目评审、咨询、论证、调解、鉴定、培训、研讨等有关活动,需要专家参与的,优先从专家库中选用专家。”有异议,郧阳区为十堰一个区,没有立法权,建议修改为“郧阳区制定政策以及开展项目评审、咨询、论证、调解、鉴定、培训、研讨等有关活动,需要专家参与的,优先从专家库中选用专家。”

5.何成忠:我对《办法》第二十三条“郧阳区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10万元,依据《郧阳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方案》(郧发〔2023〕7号)用于专家库建设和专家库劳务报酬。”提一点建议,不建议在办法中明确专项资金金额,因为经济在发展,后期有可能会增加预算,建议修改为:“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和专家库劳务报酬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6.邓小青:本《办法》对专家库建设、专家权利义务、专家库管理等方面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很全面,很有建设意义。我只有一点小建议,第六章内容包含监督职责,建议第六章标题修改为“专家库监督管理”,其他无异议。

听证代表在最后陈述中普遍对此《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前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主体、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

六、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意见,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吸收采纳其中合理意见、建议。具体如下:

1.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专家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工作次数达两次以上的”。

2.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专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3.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区域公认的突出业绩,原则上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4.第十六条修改为“郧阳区制定政策以及开展项目评审、咨询、论证、调解、鉴定、培训、研讨等有关活动,需要专家参与的,优先从专家库中选用专家。”

5.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和专家库劳务报酬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6.第六章标题修改为“专家库监督管理”。

7.第二十五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七、听证结论

根据听证会上听证代表陈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按照听证会的决定,区市场监管局将对《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郧阳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推进郧阳区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郧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添彩。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