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专项法治督察

近日,郧阳区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及市委“一规划两方案”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法治督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督察工作,培训督察组工作人员。

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法治督察工作,区委书记胡先平、区长梅华分别做出批示,要求细化督察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真督实查,紧密结合“法治督察三创三化”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进一步完善法治督察体制机制,并将此次法治督察情况作为年底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努力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此次专项督察纳入区委、政府重点工作督察内容,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组成督察组,深入各乡镇、区直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查看现场、调阅案卷、访谈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各乡镇、各单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市委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据悉,此次督察将持续到10月底。区委依法治区办对实地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印发督察整改通报,督促被督察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乡镇和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移交线索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治督察的权威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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