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申请的办理对我们这样经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来说真是及时雨,解决了我经营上需要外出签合同、谈业务的大问题,有时候在企业经营中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我也会第一时间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专业的解答对现阶段企业经营帮助太大了。”近日,矫正对象覃某某对进行回访的郧阳区社区矫正大队和谭家湾司法所工作人员兴奋地说道。
社区矫正对象覃某某在郧阳区谭家湾镇经营一家食品公司,谭家湾司法所对其日常走访时,其向司法所反映,其经营的公司规模小、人员少,疫情之后公司经营更是艰难,现在到外地合同签订,商务洽谈都需要其本人到场,覃某某提出能否在其企业经营需要时申请外出。针对这一情况,谭家湾司法所迅速进行核实,并及时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报告,经过多方努力,郧阳区司法局、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涉营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落实意见》,为覃某某的外出申请提供了依据,这一举措既维护刑事执行的“刚性”,又充分体现社区矫正的“柔性”。
此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司法所多措并举,在日常管理中,为帮助覃某某企业合法依规健康运营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守护屏障。一是实地走访,确保法治宣讲到位。走访了解企业法律风险、法律诉求以及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方面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法律服务前移,针对企业法治需求、合同和劳动用工等风险防范化解、法律纠纷应对等现实需要给予了专业意见。二是定期回访,确保困难帮扶到位。为覃某某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后,定期回访了解其风险化解进度。一方面密切了与覃某某的情感联系,另一方面也有效提升了为其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精准度和满意度。
下一步,郧阳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谭家湾司法所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发展民营经济、从事民企生产经营提供便捷,全力推进社区矫正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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