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3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宏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彦文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统计局局长;
吕士军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信访局局长;
尚宗军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数据局局长;
吕世涛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焦贵龙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建军同志的十堰市郧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吕世涛同志的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焦贵龙同志的十堰市郧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以下同志有关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范嘉铭同志原任郧阳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尚宗军同志原任郧阳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