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也有“暑期档”!专挑学生下手→

每年暑假高回报兼职、
免考提升学历、托人“择校入学”等
诈骗的高发期
近日,张湾区检察院
公布3起“暑期档”诈骗案件
提醒学生和家长远离陷阱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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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人物均为化名)
兼职200一天?
高三孩子成为诈骗帮凶
“检察官阿姨,我凭着良好的实习表现,已被公司录取。今后我一定踏实工作,遵纪守法。”7月10日,18岁的小锋(化名)给张湾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打来电话报喜。而在一年前,小锋受人诱导参与“手机口”诈骗,误入犯罪歧途。
2023年7月,在职业高中读高三的小锋即将面临毕业实习生活,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小锋准备利用暑期时间挣点生活费,可尝试几份工作后小锋都觉得不适合自己。
一次同学聚餐时,小锋结识了大自己几岁的高某。高某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混社会”,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小锋很好奇高某是怎么挣钱的。面对小峰的询问,高某将他通过“手机口”挣钱的方法详细教给小锋。
按照高某的指导,小锋买了两部手机,办理了一张电话卡,并且在网上搜索到多个有业务需要的“上家”。一切准备就绪后,从2023年7月21日开始,每天上午9点,小锋就进入“工作”状态——一部手机与诈骗分子 QQ语音通话,一部手机按照“上家”提供的电话号码给受害人打电话。电话中,“上家”声称自己是某平台客服……小锋这下明白了,对方是在进行网络电信诈骗,可即便如此,他仍继续帮忙打电话。
一周后,小锋的手机卡被封停,无法再通话。其间,小锋每天晚上都会收到“上家”发的200元红包。而令小锋没有想到的是,他帮助诈骗团伙拨打了277通电话,导致1人被骗4.9万元。
2024年1月,该案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电话卡被封停后我就开始怕了。”在讯问中,小锋向检察官承认,当时他十分后怕,并把此事告诉了最信任的姐姐,姐姐答应他只要他真心悔改,愿意帮助他赔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经过社会调查,检察官发现小锋在校表现不错,曾获得优秀班干部和德育标兵。
“应该给这个即将走入社会的孩子一次改正的机会。”2024年3月15日,张湾区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拟对小锋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得到与会人员一致同意。
同案的高某因犯诈骗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被提起公诉,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交钱就能免考提升学历?
9人被骗16万余元
为了能找个好工作,2022年暑期,刚走出职高校门的小蔡(化姓)想要报考全日制大专的课程,给自己“镀金”。在网上搜索学历提升的相关信息时,一家教育中介机构“学费不高!免试入学!两年拿证!不过包退!”的广告语让她心动。
在客服的引导下,小蔡添加了白某的微信。聊天中,白某声称有“门路”可以帮助小蔡办理全日制本科学历提升事宜。小蔡与家人商量后决定报名,并介绍姐姐蔡女士一起参加,与该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两人支付了8万元学费。
在协议中,该中介机构承诺帮助小蔡和蔡女士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指导她们进行资格审查、购买辅导资料等准备工作,后期还会负责她们考试的协调工作,确保在报名成功后,帮助小蔡和蔡女士取得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含毕业证、学位证、档案)。半年过去了,眼看着多地报名考试正式开始,小蔡多次询问该中介机构,对方却推说要等到有学籍的学生因为家庭困难、被开除、辍学等原因上不了学以后,再顶替他人的学籍。
这显然不是正常的报考路径,小蔡怀疑对方是骗子,于是选择报警。经调查,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白某利用被害人提升学历的急迫心理,虚构可以不限学校、不限专业帮助获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和相关资质证书等事由,骗取9名被害人共计16万余元,而这些被害人大多是刚毕业的学生和打工人。
今年1月,该案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证据后,对白某及其家属反复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劝导其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最终,白某认罪认罚,其家属帮助退还全部被害人损失。今年2月21日,张湾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白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交3万元可“择校入学”?
3名家长相继入圈套
马先生的女儿婷婷(化名)去年中考失利,与重点高中失之交臂。
一次偶然的机会,马先生听人介绍夏某在教育界有不少人脉,可以帮助各阶段的孩子实现“择校自由”。马先生信以为真,当天就通过中间人联系上夏某。夏某表示:“孩子的事我肯定上心,不过3万元的咨询顾问费、请托交际开销费用少不了。”马先生随后向夏某转账3万元。
随着9月开学季的临近,孩子入学的事情却迟迟没有进展。每次给夏某打电话,对方都以手续正在审批、在等领导消息等理由搪塞过去。看着别人的孩子都在为入学上课购置新文具做准备,自己的孩子却只能呆在家里,马先生愈发焦急不安。在马先生不断追问之下,夏某终于承认,自己并没有所谓的教育界人脉,那些钱款被他用作平时花销和偿还债务了。马先生立即报警。
经调查,与马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两名家长。到案后,夏某退赔3名被害人全部损失。
张湾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6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警方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认清“套路”才能看清前路
诈骗分子的骗术一直在更新迭代
但核心不变的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
编造各种理由让人转账或汇款
学习防骗知识
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才是上上之策
多一个转发,少一个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