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探索“事业编、企业用”引才机制

笔者从郧阳区委组织部获悉,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该区“一主三优多支撑”产业发展,近日,郧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首批拿出17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支持部分民办学校和重点骨干企业招才引智,着力解决相关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难的问题。

《意见》指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强化人才驱动引领,夯实郧阳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助力郧阳“守好核心水源地,建设绿色低碳城”,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郧阳区情实际,决定在部分民办学校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开展“事业编、企业用”引才机制试点工作。建立“郧阳区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首批拿出17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用编。其中,14名用于支持部分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和重点学科教师;3名用于支持部分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意见》详细规定了引才工作流程和人员管理有关要求。其中,“人员管理”方面,规定人才引进后服务期内在相关民办学校、企业工作期间,纳入郧阳区事业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代为管理,享受国家、省、市、区各级出台的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3年期满考核。录用人才未满3年服务期限离职的,视为放弃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若出现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务期等情形,相关民办学校和企业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作者: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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