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郧阳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布郧阳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区各用人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积极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共促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示函指出:
一是依法合规用工,不得招录童工,不对劳动者恋爱、结婚、生育以及性别、民族等方面进行就业限制,平台企业不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二是保障合理劳动报酬,科学制定劳动报酬标准,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是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各种书面或口头约定“工伤自负”、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风险定期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防违规操作、用电用火用气、高温防中暑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是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确需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依法发放加班工资。
六是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实施企业民主管理,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
七是大力推进企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广泛参与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重点围绕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奖励方式等方面,一事一议、一企一议的灵活协商,健全薪酬激励制度。
八是依法保护劳动者加入工会的权利,未建工会用人单位应当支持职工依法组建工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九是倡导各单位着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提升职工素质素养,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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