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卖假烟……后果很严重

“农村红白喜事,

用烟比较多、利润空间大,

而且农村流动性强,

假烟对人体的危害也没那么大。

但没想到,处罚更重……”

3月12日上午

郧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

一起流窜经营假冒伪劣卷烟的案件

周某某、祝某某等10名被告人

被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2年起,被告人周某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在河南省襄城县,从被告人葛某某、杜某甲、杜某乙、杜某丙手中收购大量红金龙、云烟、黄鹤楼等假冒伪劣卷烟,运送至十堰市城区、郧阳区、郧西县等地,向被告人刘某、黄某某、祝某某等人出售。     刘某、黄某某、祝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在明知周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仍旧以隐蔽的方式,将假冒伪劣卷烟贩运至农村,用于红白喜事宴席。

案件被移送后

考虑到制售假烟具有高度仿冒性

且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郧阳区检察机关依法以非法经营罪

对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      

合议庭认为,10名被告人持续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销售金额高达二十五万六千余元。这些假烟的市场端,人员聚集、覆盖面广,同比零售店销量更高、危害更大。10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仅适用于非法经营罪,更属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因涉案人员众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司法审判从未缺席!

近年来

郧阳区人民法院、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严厉打击此类

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

积极彰显司法为民

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作者:时玉林 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