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郧阳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保基金安全,有效杜绝违规冒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现象,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抓紧开展2023年度全区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郧阳区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工伤定期待遇人员和遗属人员参照进行)。

二、认证模式

采取递延式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即前后两次认证时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如:2022年3月进行认证,下次认证最迟要在2023年2月再次完成认证。

三、认证方式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一种认证方式:

(一)线上自助认证

1.支付宝认证

(1)打开支付宝,在页面上端搜索框搜索“湖北智慧人社”;

(2)点击“湖北智慧人社”小程序进入“湖北智慧人社”页面;

(3)点击左下角“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

(4)进入服务大厅“资格认证”,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险种进入;

(5)进入险种后,选择“本人身份验证”或“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按提示完成认证即可。

2.微信认证

(1)打开微信,搜索关注“湖北12333”公众号;

(2)点击“湖北12333”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

(3)点击左下角“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

(4)进入服务大厅“资格认证”,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险种进入;

(5)进入险种后,录入需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本人或帮亲友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即可。

(二)线下辅助认证

1.预约协助认证。对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无法进行自助网上认证或者无法识别通过的退休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社区、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或者预约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上门协助开展资格认证。

2.现场协助认证。退休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就近前往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工作人员协助认证。涉及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和遗属待遇人员,携带待遇领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家属(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村(社区)出具的“生存证明”、1-4级工伤认证、18岁以上的大学生在校证明等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大厅工伤保险窗口由工作人员认证。

四、结果处理

(一)超过12个月未进行年度认证或者认证未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确认其领取资格的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认证通过后再恢复续发、补发。

(二)死亡或判刑收监的退休人员,其家属或单位应于7日内上报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欺诈骗保、违规冒领社保基金的,将移交司法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冒领、多领、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联系咨询电话: 0719-7106715   

十堰市郧阳区社会保险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