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兰苗苗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雷刚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白桑关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鲍峡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梅将军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南化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南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张磊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鲍峡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鲍峡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曾燕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六、任命段腾飞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柳陂人民法庭副庭长。
七、任命索李纳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茶店人民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