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一男子多次非法上访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十堰市郧阳区一名男子,在法院判决结案和信访答复终结后及仍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妄想通过信访获取暴利,最终触犯刑法。3月4日,郧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多次非法上访的谭山镇村民卢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经查,近年来卢某先后以其母亲在市人民医院死亡后赔偿一事多次非法上访,特别是2015年司法诉讼终结后,仍串联多人非法上访,严重扰乱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秩序。

2017年,卢某又以马鞍桥电站淹地补偿一事为由,进行非法上访。2018年2月,经过谭山镇信访答复意见后,卢某不服答复;2018年6月,经郧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驳回卢某诉求的判决后,卢某又不服生效判决,多次纠集多人赴省、进京上访,对社会及单位正常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早在2015年4月10日,卢某就曾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犯罪嫌疑人卢某为了获取自己的不法利益,无理串联多人,多次非法上访,公然藐视法律,索要财物5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3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决定对卢某予以刑事拘留。当晚,卢某被投送至郧阳区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

郧阳公安郑重提醒

上访须依法,违法必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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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上访?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损害我们权益的事情,或小事或大事。当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有冤却不得伸,需要进行进一步上访时,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的上访呢?怎样上访才能更快解决问题呢?

上访注意事项涉及重大犯罪,自己是过错方;涉及生活上的一点小事情等是不予处理的。

上访要一级一级的上访,不能越访。

上访的时候不要闹访,打横幅、打骂工作人员、阻塞交通或者其它违反公众秩序的事,这样非但上访不会成功,严重的则会被拘留。

准备好上访材料,多复印几份,要写清楚上访的事情的详细内容。

上访的途径

面访  就是当面上访。可以利用交通工具前往当地的区政府。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到信访室进行等待,如果当天上访人数过多,可先申请或预约,然后等通知去进行面访。面访适合事件较大,且未处理的事情。

信访  信访就是通过文字上访。过去互联网不发达的时候,信访就是通过写信投递到区政府的邮箱里。现在信访的方式比较多,可以通过Email写邮件发送给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区政府的官方网站里的互动板块进行上访。信访适合生活类或困惑类的咨询问题,比如一些政策的下发和处理情况。

电话上访  电话上访就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上访。电话上访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无论生活类,家庭情感类,消费类的事情都可以拨打上访的电话。电话上访适合生活方面的事情,或权益受损,处理较慢的事情。

注意事项-逐级上访

《信访条例》第十六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各级行政机关对下列事项不予(再)受理:

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的;

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

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但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限期未请求复查(复核)的;

已经复核终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