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郧阳区在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中发现,少数单位由内保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而该部门的职能和时间、精力、人员素质等方面不能适应法治建设工作的需要,导致法治建设工作滞后。部分乡镇和单位对区委依法治区办安排的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党政主要负责人没有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法治建设工作被动,消极应付。
针对这些问题,郧阳区采取“三步走”做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一是督办提建议。区委依法治区办分类施策,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乡镇分别发出法治督察建议:要求被督察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掌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整改。二是验收保成效。为确保整改实效,在整改事项完成后,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实地验收,核实整改情况,确认整改效果。三是评价严奖惩。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考核范畴,对虚假整改、敷衍推脱的加倍扣分,并纳入干部法治建设实绩考核,按程序向组织部门移交处理,确保法治督察建议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目前,郧阳区委依法治区办已下发督察建议12份,被督察单位闻令而动,积极整改,已有8 个单位完成整改,其他单位整改任务预计在2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郧阳区将进一步完善督察、建议、整改、验收、评价工作机制,针对法治建设过程考核、实地督察考核和负面清单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既找“症结”又开“药方”,形成督察工作闭环,切实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