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类市场主体逐步有序恢复开放经营,区市场监管专班持续深入督导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市场主体能够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模范遵守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为实现防疫安全、经营安全、市场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强化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作用,树立防疫主体先进典型,凝聚防疫工作正能量,巩固防疫阶段性成果,从即日起,对严格落实防疫规定、遵守市场经营秩序的经营主体(单位),予以全区红榜表扬;对未落实《郧阳区“十小行业”疫情防控负面清单》管理的经营主体予以全区黑榜通报,并责令严格执行整改措施。现将全区市场主体疫情防控“红黑榜”名单通报如下:
红榜(共24家)
1.区市场监管局推荐
郧阳区蔡明纬面馆(经营者:杜军君)
郧阳区优味多新天地零食店(经营者:肖玉)
郧阳区惠尔美优鲜超市(经营者:王明)
郧阳区柳陂惠万家超市(经营者:易永)
郧阳区青曲良超优品铺(经营者:刘李华)
郧阳区鲍峡好又多多超市(经营者:徐建浪)
2.区民政局推荐
郧阳区福利彩票42180246投注站(经营者:徐章波)
郧阳区福利彩票42180534投注站(经营者:杨华)
3.区科技和经信局推荐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郧阳支公司(负责人:张成毅)
中国联通十堰市郧阳区郧阳路精诚通讯合作厅(经营者:刘玉荣)
4.区公安局推荐
郧阳区摩根酒店(法人:王承伟)
郧阳区0719好食上快捷酒店(法人:陈玉芳)
5.区交通和运输局推荐
郧阳区邮政公司(经营者:陈国军)
6.区商务局推荐
十堰市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郧阳区分公司(经营者:曹燕)
十堰郧阳希尔顿欢朋酒店(经营者:刘忠伦)
7.区农业和农村局推荐
十堰天豪农资有限公司(经营者:金飞)
8.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荐
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经营者:胡国忠)
9.区卫生和健康局推荐
郧阳区发尚大桥发型屋(4店)(经营者:叶玉平)
郧阳区城关镇非艺造型店(经营者:秦建明)
10.区医保局推荐
十堰市宏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郧阳区特慢病服务中心(经营者:杜鹏阳)
11.区城管执法局推荐
郧阳区华艺眼镜店(经营者:王晶)
郧阳区福广服饰广场(经营者:邓纯仕)
郧阳区海澜之家(经营者:张丽霞)
12.区人民银行推荐
楚农商行村镇银行(负责人:徐蔚林)
黑 榜(共8家)
郧阳区城关好口味手擀酸浆面馆(经营者:曹仲清)
处置措施:执法人员责令其现场整改。
郧阳区城关顺贤三合汤店(经营者:孙少勇)
处置措施:执法人员责令其现场整改。
韩吉林废品收购部(经营者:韩吉林)
处置措施:执法人员责令其现场整改。
郧阳区柳陂海洋面馆(经营者:肖海洋)
处置措施:执法人员责令其现场整改。
郧阳区胡家营安兴商店(经营者:张安兴)
处置措施:执法人员责令其歇业三天整顿。
丽华旅社(法人:沈丽华)
处置措施:执法人员责令其停业一周整顿。
郧阳区美琪造型理发店(经营者:田娇)
处置措施:执法人员现场复核,责令其歇业整改。
郧阳区城关雨嘉美容美发店(经营者:孔光会)
处置措施:执法人员现场复核,责令其歇业整改。
区市场监管局 区民政局
区科技和经信局 区公安局
区交通和运输局 区商务局
区农业和农村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生和健康局 区医保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人民银行
2022年8月24日
郧阳区“十小行业”疫情防控负面清单
一、暂不恢复开放的经营场所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烧烤夜市、图书馆、体育馆、影院、网吧、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游戏厅、电竞室、游艺娱乐场所、台球室、健身房、游泳馆、洗浴、足浴足疗、美容机构、汗蒸店、按摩店等。
具体开放时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纳入停业整顿管理情形
凡是开放的经营场所存在下列情形的立即停业整顿:
1.未规范设置、使用场所码的;
2.门口无人值守、未开展测温和查验核酸检测48小时阴性证明的;
3.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疫苗接种的;
4.消杀未达标及未建立消杀台账的;
5.不佩戴或不规范佩戴口罩的;
6.人员聚集扎堆,场所内未限流50%的;
7.其他违反公共场所有关防疫规定的。
三、相关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暂不恢复开放的经营场所要盯紧盯牢,严禁违规开放;对允许经营的,要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对该整顿的要及时整顿到位,由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