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至3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成主持召开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绵云、肖安长、杨战报、胡仁强、马淑平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董会祥,副区长柯相国,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两项工作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组织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指出,2021年,郧阳区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优异等次,位列全省第26名,较上年提升了49个名次。各部门要从制度、体制、工作机制上抓好整改,使各类政策红利转变为制度红利;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主动办”等普惠政策得到更加有效的落实。
会议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工作标准要再提高,宣传力度要再加强,村庄规划要再做细,治理机制要再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要抓好《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抓设施配置的标准化,抓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抓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抓污染源头治理的联动化,构建区域统筹、部门合作、行业跟进的矩阵式管理模式。
会议指出,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中要认识再提高,机制再完善,目标再明确,推进再加强,把郧阳打造成创新高地、人才洼地,为建设“汉江生态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着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在实处。建立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备案审查沟通机制,努力把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再上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