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交通运输局:温情执法首违不罚暖人心

近日,郧阳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创新执法方式,推行“首违不罚”制度。

以往的执法过程中,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也会面临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和从业者带来了负担。为改变这一现状,郧阳区交通运输局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首违不罚”清单。清单包含首次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轻微的车辆外观标识不清晰等十余项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可不予行政处罚。

前不久,个体运输户卢某就亲身感受到了这项制度的温暖。2月27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杨溪铺镇例行检查时发现,卢某所驾驶车辆存在外观异常,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卢某对该车车厢栏板违规加高20余公分。考虑到当事人属于首次违规,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和调查取证,并主动拆除加高栏板,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其免予处罚。

郧阳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违不罚”并非放松执法标准,而是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同时,给予从业者改正错误的机会,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激发市场活力。

自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以来,郧阳区交通运输领域的轻微违法案件数量总体呈现减少趋势,主动整改率大幅提升,企业和从业者对执法的满意度也显著提高,纷纷为这一人性化执法举措点赞。

(作者:董智 张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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