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关于督促无牌摩托车、电动车办理注册登记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规范全区车辆登记管理工作,有效降低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全区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督促进行注册登记手续,现公告如下:
  1、所有无牌车辆必须在12月18日前全部办理登记上牌,办牌所需手续: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登记证、来历证明等材料。
  2、办牌地点:城区新天地金座步行街、老汽配一厂停车场,十堰大道汽车贸易城交警大队车管所。
  3、自即日起,交警大队将加大路面无牌无证车辆查处力度,12月18日起,凡无牌车辆含老年代步车、快递车辆、无牌摩托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旦发现一律给予罚款及扣留车辆的处理。


  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