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信用体系建设赋能招标采购营商环境提升

近年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部门职能和服务定位,积极运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将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信用状况、信用评价等因素贯穿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通过实行“容缺受理”、减免“两金““评定分离”等举措,不断优化招标采购营商环境。

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压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已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取得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满足招标所需的技术条件,其他条件暂缺的,允许项目招标人在提交自行承担招标失败等风险的书面承诺后,先行发出招标文件。截至目前,对区内109个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大幅压缩了招投标手续办理时间,助力项目早开标、早开工。

落实惠企政策,减免“两金”降成本。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守信意识,提高诚信履约能力,切实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1-6月,对76个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6305万元、履约保证金29007万元。

推行以“诺”代“证”,优化程序减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资格条件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作出承诺,无需到相关部门开具纳税、社保、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现场登录“信用中国”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核查,无需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用证明材料。1-6月,已累计为110余家投标供应商减少各类证明材料660余份。

强化守信激励,“评定分离”优质效。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激励机制,将中标候选人的信用评价情况作为定标的重要参考,有效保证招标人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优中选优确定中标人,致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定标氛围,倒逼市场主体诚信守约。

(作者:余豪、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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