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应做到“七必须”

重要提醒: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应做到“七必须”

1.必须树牢底线思维和极致思维。地灾防御工作是一场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仗、硬仗,务必要以“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严谨态度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各项前置防御工作做实做细,尽最大努力守护人民安全。

2.必须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巡排查全覆盖。通过排查建立动态隐患台账,排查重点范围为“1+6”:“1”指全区已查明的776处地质灾害隐患,“6”是指公路沿线、高切坡建房及河谷沟谷建房、在建工地、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6个重点领域。

3.必须强化所有隐患处理措施。对全区重点隐患做到驻地24小时值守,督促巡查及监测预警到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4.必须对因灾受威胁而提前撤离的人员及区域进行认真研判,结合雨情、汛情、灾情、险情、岩土性质等相关情况及未来天气形势分析,做到应转尽转,确保万无一失。

5.必须夯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交通、住建、水利、文旅、教育、卫生、民政、应急等相关成员单位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好本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必须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员等相关人员,带头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保障地灾防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7.必须做好预警响应和信息报送。各乡镇政府、区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上传下达,确保指挥畅通,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响应和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同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