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郧阳再出台2项人才新政策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打造最优人才生态
郧阳区再出台人才新政
《郧阳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事业单位、国有和民营企业引才。

2.引进对象

具备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重大奖项的专业技术人才等7个条件之一,且符合郧阳区引才岗位计划表规定的,均可作为引进对象。

3.引进方式

采取柔性引进或全职引进方式,全职引进对象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

4.引进程序

事业单位全职引才主要采取面试(免笔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可分部门、分阶段组织实施。国有和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引才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5.支持政策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享受郧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符合条件的,享受《郧阳区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郧阳区人才奖补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政策。

《郧阳区人才奖补暂行办法》
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在落实安居保障方面,给予免费使用人才公寓、落实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等优惠政策,在郧首次购房的,最高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自行租房的最高每月可享受1000元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

在技能补贴方面,高技能人才最高每人每年可补贴2万元,连续发放3年;

培育支持方面,服务期内被新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实用人才的,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新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授予十堰市杰出人才奖(包含杰出青年人才奖)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在柔性引才支持方面,签订项目(工作)合同,经考核认定,项目成功(完成既定目标)、取得一定业绩、履行相关责任的,按年度实付劳务报酬的30%给予企业补助,项目主要负责人(单个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
对有突出贡献企业人才

符合条件的,按其对郧阳区区级贡献度100%的标准,给予其奖励,奖励年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