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制度性成本,提升我区中介服务规范化水平,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征集全区涉企中介服务收费及隐性收费等问题线索和宝贵意见建议。反映情况时,应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
一、治理时间
2023年4月至12月
二、治理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明脱暗不脱”“变相指定中介”,排斥竞争“违规设槛”,依托行政权力或垄断性地位,将公共服务项目设立为收费项目,将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改头换面、变换名目或转变为中介服务继续收费。
(二)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超出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2年版,网址:
http://zwfw.shiyan.gov.cn/ztzl/gcspzdgg/gzdt/202208/t20220812_3891777.shtml)范围设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依法应当由行政审批部门委托的技术性中介服务事项转由申请人委托、付费。
(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编制和评审第三方评价、评估、检测报告违规收取费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
(四)行政事业单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加入行业协会商会并收取费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性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市场主体赞助、捐赠,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问题。
(五)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其它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隐性收费问题。
(六)其它有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或降低企业经营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用能成本、用工成本、法治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区长热线“12345”;区营商办7206801。
(二)网络举报: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问题,发送邮件时,标题为“郧阳区涉企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举报”,举报邮箱:ysb7220058@163.com。
(三)信函举报:邮寄地址为郧阳区城关镇幸福溪里小区7号楼区营商办205室,并请在信封上注“郧阳区涉企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举报”字样。
(四)来访举报:郧阳区城关镇幸福溪里小区7号楼区营商办205室督导科。
郧阳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