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业绩比作为】区总工会等13家区直单位集中展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区委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要求,今天推出“晒业绩比作为”第六期,组织全区13家区直单位开展“年初晒任务”,晾晒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区总工会


一、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关爱工作
1.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职工送温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季等走访慰问活动,向他们发放慰问金或慰问物资,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2023年2月底前)
2.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大学的家庭进行资助。(2023年9月底前)
3.对区总工会在库的建档困难职工发放生活及医疗救助资金。(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陶民福、张志刚
二、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1.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对接,指派特约律师进驻工作室,及时对法院分流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诉前或诉中调解,并参与诉后释法答疑等工作。(2023年5月底前)
2.不断提高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的效率,切实发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全年办理法院+工会案件不少于100件。(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张志刚
三、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
新建1家爱心母婴室、1家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陶民福、孙建军
四、加强新就业群体工作
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四大群体”为重点,以各行业头部企业、平台企业为突破口,发展新就业形态工会组织3家,新增新就业形态会员100余人,建设爱心驿站2个。(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孙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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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2023年12月底前)
2.组织区级青年宣讲团成员、红领巾巡讲团成员、青年团干部,深入机关、学校等场所,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不少于5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骆文淋
二、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团员发展计划
严格落实团市委年度团员发展计划任务,落实团前八小时学习和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等制度。(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叶成兰
三、做好困难青少年帮扶
大力实施“希望工程”捐资助学,持续推进“知音同行”、“贺钰基金”等希望工程项目实施,力争全年对上争取希望工程项目达到10个。(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叶成兰
四、积极引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聚焦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全区青年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不同类型的志愿活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场志愿服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杨  钰
五、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发展
1.依托创新创业平台优势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培训、交流研讨、青创政策推介活动5场以上。(2023年11月底前)
2.动态建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台账,积极推荐辖区优秀企业参加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帮扶计划。(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何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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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开展线上线下“巾帼红大宣讲”6场次。(2023年6月底前)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次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杨  蕊
二、推动女性创业就业
1.举办1期基层妇女干部暨新型女农民能力提升培训班。(2023年6月底前)
2.开展以争创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为主题的“三争”活动。(2023年3月底前)
责任人:黄  勤
三、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实效
1.召开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6月底)
2.健全家调委运行机制,提升12338热线服务功能。(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杨  蕊
四、提升家庭文明建设
1.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评选“最美家庭”50户,开展家风故事宣讲4场次。(2023年12月底前)
2.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5场次。(2023年10月底前)
3.结合“我们的节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系列主题活动7场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勤
五、开展关爱妇女儿童行动
1.持续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把爱带回家”、“彩虹行动”。(2023年12月底前)
2.推进实施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和“两癌”救助项目。(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勤
六、深化妇联系统改革
1.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新兴群体及女性集中的行业系统的妇联组织建设。(2023年12月底前)
2.建立完善妇联干部专兼挂的选任机制和妇联执委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杨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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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12月31日底前)
2.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期专题学习。(2023年12月31日底前)
3.制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展板,利用郧阳文化广场科普长廊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和科普知识宣传。(2023年3月31日底前)
责任人:焦士启
二、核桃产业特色产业科普基地建设
指导核桃产业特色产业科普基地建设,发挥科普带动作用。(2023年12月31日底前)
责任人:焦士启
三、乐园村湖北省科普惠民村项目建设
指导青曲镇乐园村湖北省科普惠民村项目建设,发挥科普带动作用。(2023年5月31日底前)
责任人:董学金
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争取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至少2家。(2023年12月31日底前)
责任人:焦士启
五、科技馆学术交流室配套建设
完成科技馆学术交流室多媒体设备配套安装。(2023年6月30日底前)
责任人:董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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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联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3期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4月底前)
2.组织开展机关干部理论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詹才朝
二、《汉江潮》改版并出刊
《汉江潮》改版并出刊4期,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詹才朝
三、《郧阳文学·好少年》出刊
《郧阳文学·好少年》出刊4期,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兴艳
四、组织摄影、文学采风活动
组织摄影、文学采风活动共4场,用文艺力量助推乡村振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詹才朝
五、“我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惠民活动
组织“我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惠民活动6场,用文艺助推乡村文化振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詹才朝
六、书法、美术、《郧阳文学·好少年》进校园系列活动
组织书法、美术、《郧阳文学·好少年》进校园系列活动共7场,培养和发展后继人才队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詹才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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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联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1期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12月底前)
2.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5期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洪晓燕、曹  靖
二、乡镇商会建设
推进乡镇商会覆盖率达到80%。(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洪晓燕、曹  靖
三、驻外商会建设重点
在长三角、大湾区、成渝地区成立驻外商会,服务招商,服务经济。根据筹备情况,至少成立一家驻外商会。(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洪晓燕、曹  靖
四、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
联合区司法局开展“送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商会”活动。(2023年9月底前)
责任人:洪晓燕、曹  靖
五、招商引资
成立招商专班,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洪晓燕、曹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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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活动5次以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不低于12次以上;加大信息宣传写作力度,积极报送新闻稿件全年不低于50篇以上;“学习强国”参学率不低于90%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江吉群、郭兆玲
二、为民办实事
1.支持“党建+邻里”中心建设。(2023年12月底前)
2.加大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及残疾人企业力度。(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江吉群、郭兆玲
三、残疾人证办理
1.摸排全区各乡镇出行不便、有换证办证需求残疾人第一手资料,为下乡办证奠定基础。(2023年3月底前)
2.制定工作方案,对接专业评定机构和医院,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培训,为下乡办证做准备。(2023年4月20日底前)
3.到20个乡镇(场)集中办证。(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江吉群、郭兆玲
四、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1.全面贯彻权利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2023年12月底前)
2.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2023年12月底前)
3.开展下乡为行动不便残疾人送辅具活动。(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江吉群、郭兆玲
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1.积极向上争取改造指标,摸排改造户数及改造内容,制定改造计划和方案。(2023年3月底前)
2.配套改造资金,完善改造方案,确定改造户数,进行公开招投标,明确施工方,下沉改造户摸排改造意愿,签订改造协议及施工合同。(2023年5月底前)
3.下沉各乡镇按照残疾人意愿开展无障碍改造工作。(2023年9月底前)
4.成立验收工作小组,聘请审计单位进行验收工作。(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江吉群、郭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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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红十字会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期专题学习。(2023年10月底前)
2.开展4期专题学习,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陆富玉、邓  宇
二、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1.发放红十字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及“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宣传彩页5000份。(2023年12月底前)
2.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3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陆富玉、邓  宇
三、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1.起草《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的通知》。(2023年9月底前)
2.牵头组织2次无偿献血活动,总献血量达20万毫升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3.印制发放献血常识宣传彩页5000份。(2023年9月底前)
责任人:陆富玉、邓  宇
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1.举办10期应急救护培训班,培训红十字初级救护员500人。(2023年11月底前)
2.培训救护师资10人。(2023年11月底前)
3.完成普及应急救护知识5000人,对家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有老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普及率不低于50%。(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陆富玉、邓  宇
五、推进红十字组织建设
1.完成新增志愿服务队2支40人。(2023年12月底前)
2.完成注册团体会员5个。(2023年12月底前)
3.完成注册个人会员500名。(2023年12月底前)
4.完成注册志愿者500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陆富玉、邓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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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融媒体中心
一、打响五大战役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设“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专栏;做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主题宣传;大力宣传郧阳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亮点成绩;锚定区委“创建国家高新区  冲刺中部百强县”发展定位全方位宣传;办好办优民生类栏目“郧阳视点”。(2023年全年)
责任人:姬廷顺、王  郧
二、创优宣传平台
1.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设创优版块设置,实行版块定制化。(2023年4月底前)
2.创优内容生产,提高各平台头版、头条、首页、首屏建设。(2023年3月底前)
3.改版郧阳新闻微信公众号,每天编发一期综合类“新闻早餐”。(2023年4月底前)
4.优化播发流程,争取首发、独发,抢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实现“一次采集、多元生成”。(2023年6月底前)
5.打通直播平台,用好央视频、央视新闻、新华社现场云、长江云直播平台。(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姬廷顺、王  郧
三、夯实队伍建设
1.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加大社会面信息员、部门乡镇通讯员及“网红”联系,进一步扩大新闻宣传通联“朋友圈”,定期开展交流活动。(2023年5月底前)
2.选拔培育后备干部3-5名,确保干部队伍可持续发展。(2023年3月底前)
责任人:赵  锋、姬廷顺、王  郧
四、打造精品力作
成立对外(主题)宣传团队和短视频制作团队,每月至少打造10条超10万+的短视频或者微信作品,在央媒和省市平台上发稿量有新突破。(2023年3月—12月底前)
责任人:姬廷顺、王  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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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一、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在全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中保持领先,测评得分勇争第一。(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朱必涛
二、全市县域文明指数季度测评争先进位
在全市县(市、区)域文明指数季度测评中勇争第一。(每季度)
责任人:朱必涛
三、城市管理考核季度测评争先进位
在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季度测评中勇争第一。(每季度)
责任人:朱必涛
四、选树文明典型、弘扬社会新风
1.“感动郧阳•第六届最美郧阳人”评选表彰系列活动,拟评选10到12人(组)。(2023年10月底前)
2.“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2023年5月底前)
责任人:闫  肃
五、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
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业务培训班2期。(2023年4月底前)
责任人:闫  肃
六、国测点位常态对标保持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体系标准,确保我区国测点位不失分,对省、市、区督办的各类问题清单,问题整改率达到100%。(每个月)
责任人:胡传金
七、强化农村人居环境督办检查
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办力度,检查督办全区行政村的数量覆盖率达到90%以上,问题整改率达100%。(每个月)
责任人:胡传金
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督办检查
指导、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按照3年规范达标要求,2023年建设40个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的目标。(全年)
责任人:胡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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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开展“勤学习、转作风”行动
1.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至少12次,开展中心组学习至少12次、专题学习至少4次。(2023年12月底前)
2.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不少于4次、廉政纪律教育不少于4次。(每季度末)
责任人:韩天海
二、开展“亮身份、树形象”行动
通过统一标识、统一服装以及设置公示牌等的方式,主动亮出服务人员身份信息、服务承诺、服务标准等信息,强化服务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对外形象。(2023年5月底前)
责任人:韩天海
三、开展“练内功、优服务”行动
1.全年累计开展服务礼仪和服务标准培训至少4次。(2023年3月底前启动第一批培训)
2.加强日常考核,各领域每季度评比服务礼仪标兵1名。(2023年4月完成一季度评比)
3.通过个别岗位轮岗交流和外出交流学习等方式,学习新知识、积蓄新动能。(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韩天海
四、开展“强管理、提效能”行动
1.持续深化推进办公用房“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使处置)管理,加快推进权属统一登记步伐。
2.继续强化公务用车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管理,探索推进公务用车“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设备”管理,争取实现公务用车管理“四个统一”。(2023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和资产处理“出口管”,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进闲置资产增值保值。(贯穿全年)
责任人:韩天海
五、开展“讲创新、促发展”行动
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力争2023年完成50%。(2023年底前)责任人:韩天海
六、开展“下基层、暖民心”行动
常态化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三认”活动等,全年累计解决各类群众问题不低于20件。(贯穿全年)
责任人:韩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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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结合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长期学习)
责任人:张  瑛
二、提升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能力
1.持续深化与“襄十随神”城市群公共资源交易合作联盟对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2023年6月底前)
2.持续推进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领域项目招标投标100%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并在交通、水利等行业领域进行复制推广。(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熊  杰
三、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1.制定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文件,对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项目招标前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方便投标企业提前了解招标项目信息,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2023年3月底前)
2.全面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通过建立提醒机制、做好过渡衔接、加大对外宣传,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提升企业参与度。(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熊  杰
四、创新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容缺受理+补缺承诺制”
对已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具备招标技术条件且资金来源已落实的项目,因其他材料缺乏的,可由招标人做出在一定期限内补齐相关手续的书面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允许项目提前进入招投标环节,最大限度降低时间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熊  杰
五、开展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化政府采购
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规范采购程序,执行“阳光采购”政策,确保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率100%。(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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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3期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2.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3.中心领导班子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讲专题党课3次。(2023年12月底前)
4.中心党员干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学习6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  霞
二、助力乡村振兴
1.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2023年12月底前)
2.争取刘洞镇庙坪村养老“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落地,切实解决该村孤寡留守老人养老问题。(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  霞
三、加快构建完善公共领域食品安全分类分层抽检工作机制
1.根据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制定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2023年3月底前)
2.按季度完成全年食品分类分层抽检任务。(2023年11月底前)
3.根据抽检检测结果,形成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报告。(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  霞
四、开展公益性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1.紧紧依托中岭和兴郧农贸市场农残快检便民服务点,常态化开展农药残留快检服务,加强对进入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服务。(2023年10月底前)
2.开展农残快检安全知识宣传,积极发挥检验检测公益服务职能。(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郝良虎
五、提高检验检测专业能力
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检验检测专业能力。每月制定一个专题,邀请专家讲课、自己上台讲主业、干部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中心干部学政策、学业务,全面提升专业素养。(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柯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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