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全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近期我区火灾事故频发,根据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数据显示, 自“1 · 14”郧味坊餐厅火灾“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以  来,全区共发生火灾类警情33起,其中火灾扑救类警情12起,  森林火灾扑救类警情21起。为进一步落实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郧政办电〔2022〕 16号),区安委办、区消委办关于印发《春节期间全区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郧安办〔2023〕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  春节期间全区火灾防控工作,经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各  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抓实抓细春节期间全区火灾防控工作, 坚决预防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小火亡人”高   发势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预防火灾事故。 各乡镇人 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加强禁鞭区烟花爆竹管控力 度和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烟花爆竹经销点落实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配备消防器材,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非禁鞭区要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点现场人员看守,提示群 众做好火灾防控措施,组织基层群干,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做好初期火灾扑救准备。

二、 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推动隐患排查整改。 各乡镇、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乡镇应急办、消防救援所、“一村一 警”、“三员三长”等基层群干力量,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 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沿街门店、弱势群体、“十小场所”、自建房 住宅、高层建筑小区等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各乡镇、 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电视广播、户外LED显示屏,“村 村响”、微信群等多渠道手段,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示群 众做好春节期间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火灾防范工作,组织基 层群干力量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野外祭祀、燃放烟花爆 竹引发的森林火灾。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消防器材,确保有能力应对和处置初期森林火灾。

十堰市郧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