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十堰发布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关于近期社区和农村

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重要提醒

寒假、“两节”将至,外出返堰人员数量持续增加,人员流动量大,疫情传播风险高。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要求,为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请您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观念,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加强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的学习,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加强日常锻炼,增强免疫力,积极接种疫苗(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动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2.当您确定返乡日期后,提前进行核酸检测或采取抗原检测,确保身体健康后再出行,避免途中不必要的风险。返乡落地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关注体温变化,及时评估身体状况,自觉参加“全民戴口罩”行动,规范佩戴口罩,尽量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3.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请您不必恐慌,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
4.居家治疗期间,注意与家人保持距离,使用独立房间和卫生间,一般一周内可痊愈,第6、7天连续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解除隔离,后续外出请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对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可联系村(社区)和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已公布热线电话)提供帮助。
5.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孕产妇、有基础病等特殊群众,主动联系村(社区)明确包联责任人,协助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基层医疗机构反馈。
6.近期是新冠病毒传播高峰期,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尽量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
平安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广大市民朋友落实健康防护“第一责任”,加强个人防护,共同守护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社区和农村工作专班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