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000元+补种树木!以案为鉴

春季火险风险高

违规野外用火

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

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

现公布三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例

为我们敲响警钟

图片

案例一

图片

2025年3月23日10时50分,辖区居民李某在南化塘镇玉皇山村七组阳坡处上坟时,不慎引燃山林着火。火情发生后,镇、村干部迅速组织灭火,因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经鉴定,有林面积28.5亩,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区林业局立案对肇事者李某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3000元,责令按有林面积28.5亩补种树木。



案例二

2025年3月23日16时50分,辖区居民左某在茶店镇茶店村七组大垭山处照看养殖蜂箱时,将吸食后的烟头丢弃于干芦苇草丛中,引起山林着火。火情发生后,镇、村干部迅速组织灭火,因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经鉴定,有林面积27.3亩,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区林业局立案对肇事者左某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3000元,责令按有林面积27.3亩补种树木。


案例三

2025年3月24日14时,外地居民罗某到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余河村二组陈家棚处上坟,不慎引燃山林着火。火情发生后,区、镇、村干部迅速组织灭火,因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经鉴定,有林面积22.5亩,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区林业局立案对肇事者罗某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3000元,责令按有林面积22.5亩补种树木。

案例就在身边
警示就在眼前
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高火险期内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图片 图片 图片

火苗再小

也会酿成大祸
每个人都需要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一审:姜双双

二审:何虎啸

三审:王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