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

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依法保护文物,让文物焕发生机。近日,郧阳区人民法院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冻青古建筑发布“司法保护令”,这是湖北省首例由法院依职权发布的古建筑类司法保护令。




冻青古建筑群位于郧阳区胡家营镇冻青沟村,始建于清康熙六十年。其中庆畅园、杨泗庙、娘娘庙等文物点为清代古建筑,是鄂西北山区古代聚落民居与宗教建筑的典型代表,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2009年4月,入选省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几年前,冻青古建筑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杂草丛生。为了依法抢救性保护这一宝贵的古建筑群,2020年,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郧阳区人民法院专门邀请省文物保护专家深入现场对古建筑保护状况进行研判。经鉴定,有14处冻青古建筑确实需要专业性修复。





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邀请文物专家评鉴的做法在当年尚属全省首例。正是在此次行政公益诉讼的依法推动下,2021年,冻青古建筑抢救性修复工作正式启动。

在专家的指导下,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制定了详细的维修方案,指导相关专业部门对杨泗庙、娘娘庙、庆畅院等古建筑,进行了门窗、屋面漏雨等抢救性加固维修,确保了文物的安全。




经过近一年的抢救性修复,冻青沟14处古建筑恢复了原有古朴风貌,成为鄂西北周边市民游览的打卡地。

为了让冻青古建筑得以长久保护,郧阳区人民法院再次创新司法举措: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冻青古建筑群发布了司法保护令,并在该建筑群的庆畅院外围树立了相应的标牌,让当地的群众和游客在生活和游玩之余,更好的参与到冻青古建筑群的保护中,助力文物“活下来”、“传下去”。



《司法保护令》以标牌的形式,醒目地树立在冻青古建筑附近,随时提醒过往旅客和群众保护好古建筑的一砖一木,法官们也经常向当地干部群众宣讲古建筑保护的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民众对古建筑群的保护意识,用法治力量,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作者:王雨薇

一审:王雨薇  二审:何虎啸  三审:王郧


(作者:时玉林 王雨薇)